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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0期
信息来源: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8-30 18:27:05
 
 
全省农业执法工作座谈会在台州召开
 
7月15——16日,我厅在台州召开全省农业执法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上半年农业执法工作,研究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并就“小农资”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各市局分管领导、执法支队长和部分县(市、区)执法大队长参加了会议。叶新才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分析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对全省农业执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今年以来,在厅党组坚强领导和各地共同努力下,全省农业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完成全年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共出动执法人员26699人次,检查企业18434家(次),查获假劣农资1310余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51起,挽回经济损失4580多万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自身建设上取得了新突破。上半年,一些地方在当地领导重视下,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如温州文成、平阳县,衢州柯城区,绍兴新昌县,舟山普陀区等地方,都向省厅提出了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验收申请。萧山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等34家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被评为2007年度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优胜单位,同时农业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新进展,台州市、金华市整体取得了推进,三门县农业执法机构已直接转为行政机关,黄岩区等9个市(县、区)参照公务员管理已基本到位,衢州等地也已积极行动。
  (二)在执法力度上取得了新突破。组织开展了“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190人次,检查企业8829家(次),查获假劣农资410余吨,查处违法案件545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除强化落实巡查制度等日常工作外,今年来,各地普遍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暗访检查等做法,有力提高了执法效果,省厅组织7个检查组对全省10个市30个县(市、区)的82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暗访检查,共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单位52个,对重点案件,直接进行立案查处,如对杭州西湖农药化工厂无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的行为处以罚没款26万余元。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组织对一季度328批次样品、二季度580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予以通报。组织全省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农业投入品抽检水平。畅通投诉渠道,共受理投诉410件,已办结386件,办结率达94.1%,其余案件正在查处办理中。认真调处农业生产事故,共调处农业生产事故586起,没有因此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在信用建设上取得了新突破。对农资信用电子管理系统进行了改版完善,并在去年武义会议上进行了培训和工作部署,目前除个别地方外,基础数据录入已基本完成,全省农资企业数据库已基本建立。根据《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标志管理办法》规定,批准了浙江强顺饲料有限公司等5家农资生产企业和嘉兴市绿农农资有限公司等4家农资经营企业使用诚信标志,在诚信标志管理工作中迈出了第一步,这也是一项全国首创的工作。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各地涌现了许多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如温岭市开发软件,出台信用分类办法和标准,对农资企业信用进行数字化分等定级,同时还开展诚信农资企业规范化创建活动,对通过规范化验收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助,温岭做法得到了农业部重视,被农业部以简报形式印发全国学习借鉴。信用监管进一步强化,各地对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每年至少巡查1次以上,督促其行为规范,依法经营,成为农资市场诚信守法经营的“排头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也绝不手软,进行依法查处。最近省厅专门发出通报,对两家省诚信示范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一家摘牌,一家严重警告。
  (四)在执法宣传上取得了新突破。在合力办好浙江省农业执法网这一重要对外窗口基础上,宁波、绍兴、温州等地单独或挂靠农业局开辟了农业执法网站,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广泛宣传农业执法工作,影响、效果都非常好。省总队利用“3·15”这个特殊时间,在农村信息报开辟专版对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进行了宣传。在春耕关键季节,由省卫视播出农资打假、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各地也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布告等方式进行了大量宣传,成效明显。省农业厅与杭州市农业局、桐庐县政府共同举行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迅速在全省掀起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热潮。期间全省共举办大型咨询、培训活动185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万余人次,展销放心农资产品118412公斤,共印发农资消费明白纸、致农民朋友一封信、依法护农ABC、农资购买使用小知识、农药新规定等20余万份,悬挂横幅3982条。
会议还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明确重点,加大力度,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小农资质量整治和规范工作这项工作是省政府统一部署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之一。根据省政府要求,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配合。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最近省几家部门已进行专门研究,明确小农资整治重点对象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膜、农机零配件等经营店,重点区域为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小农资店和农资集散地,重点内容为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市场质量检查、推进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建立农资进销货台帐和诚信经营制度、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总的目标是通过整治,解决“小农资”经营中存在的突出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农资市场产品质量与安全。当前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调查摸底。要搞清本辖区有多少家农资经营店,每个店的经营品种、经营面积、经营资格、经营台帐、经营人员等情况又怎样。二是制定规范。要根据省里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公布“小农资”店建设规范,以利考核验收。三是部署实施。要结合连锁经营、诚信建设,通过试点、验收,作出分步实施方案,达到整合提高之目的。
      (二)抓好夏季专项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8〕第58号),省厅结合农药六项新规定执行、毒鼠强整治和种子体制改革后的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时间从7月20日到8月20日。各地要从保障洪涝灾后生产恢复、“三夏”生产和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迅速掀起专项整治行动高潮。要结合三季度抽检计划,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及时提供质量预警,切实保障“三夏” 生产安全;要以排查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坚决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各种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强农资使用环节监管,对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小区)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从源头上保障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切实推进以“三网三制”为主要内容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一要继续按照《创建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07〕31号)要求,围绕至“十一五” 期末全省建成100家以上诚信农资示范企业的目标,做好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申报、评选工作,7月底以前请各市把推荐企业报到省厅;二要积极推动农资连锁经营。今年目标是力争全省达到50家以上农资连锁企业,连锁网点达到5000个以上,从初步统计情况看,这个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希望大家再努力一下。另外,最近省经贸委、农业厅和供销社将联合下发通知,开展省级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评选,请积极组织。三要按照“积极、稳妥”原则,推进诚信农资标志使用。诚信标志是在新时期,创新管理方式的一项实践,通过标志免费使用,帮助诚信示范企业进一步提高社会知名度,从而带领、引导农资企业达到诚信。各地要按照《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在三季度组织做好标志使用申请工作。
      (四)抓好“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按照年初部署,9-11月份,全省将开展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畜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届时省厅将专门下文部署,各地一定要精心组织,抓出成效。要做到集中精力、统一时间、上下联动,采用明查、暗查、追查、巡查、交叉查等各种方式,提高执法效果,届时省厅将组织力量开展暗访检查。另外,要按计划做好下半年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工作。
      (五)抓好队伍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做好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05年开始考核,到目前合格单位已有64家,下半年除了继续对申报的几家进行验收外,也希望尚未达标的地方继续努力。同时要加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争取力度,农业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还是很有条件的,各地要乘人事编制部门正在普遍开展这项工作的东风,加强沟通,抓紧申报,争取今年有更多地方通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二是贯彻落实《执法巡查规定》、《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规定》、《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办法》等执法制度,健全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有果”要求,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管理制度,完善“12316”平台,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加强素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下半年省里将继续组织农业执法骨干培训,各地也可组织人员进行相互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水平。
      会议最后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走农业综合执法路子。认为实行综合执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符合现代法法制理念;具有较强的现实基础。各地一定要树立信心,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省农业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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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省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厅领导,厅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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