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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6期
信息来源: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8-30 18:27:05
 
编者按:杭州市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委托信用评估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在我省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中尚属首次。现将杭州市开展农资信用评估的做法予以刊登,供各地参考、借鉴。
 
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中介评级、信息公开
---杭州市积极开展农资信用评估
 
  杭州市是我省农资产品生产销售的主要市场之一,据初步统计,全市范围内有149个乡镇,3952个行政村,拥有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企业2905 家,其中种子类450 家,兽药饲料类606 家,农药肥料类 1636 家,农机具类213 家。加强对农资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引导其“合法、规范、诚信”经营,促进农资行业自律建设,是从根本上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实现农资产品监管关口前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杭州市在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初步形成了全市以“三网三制”为主要内容的农资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取得一定成效。2007年,杭州市加快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开展农资企业信用评估试点工作,以此作为深化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抓手,并开拓创新,通过政府买单,委托第三方中介评估公司评估方式来完成农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共评出首批农资信用企业15家,覆盖全市十个区(县、市),引起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农资信用评估的主要做法
 1、争取支持,落实项目经费
农资信用评估试点工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性项目,需要领导重视和财政支持。2006年,杭州市将此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提出农资信用评估试点项目建设计划以及经费预算,并多次主动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宣传、解释开展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重要性,得到了大力支持,落实了项目经费,为试点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
2、反复酝酿,精心制订方案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查找资料、向其他行业取经等途径,经过反复酝酿、多次研究讨论,创新方法,结合实际,杭州市提出了“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中介评级、信息公开”的农资信用企业评估工作思路,经征求各方意见后,于2007年5月份由市农业、工商、质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农资企业信用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并提出2007年评出15家农资信用企业的目标,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优良。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确保农资信用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站、公告、文件等多渠道,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一方面大力宣传农资信用企业评估工作的性质、意义和重要性,提高社会了解和关注度,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及时将政策传达给农资企业,发动其积极参与支持。农资企业积极响应,纷纷申报,最终34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资企业列入此次信用评估行列。
       4、部门联合,把好申报审核关
       农资信用评估试点工作采取部门联合、相互协作、上下贯通、形成合力的工作方式,由杭州市农业局牵头,市农业、工商、质监、供销等四部门联合成立杭州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能分工权责一致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各自审核关。采取分步走:1、申报。按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根据条件直接向所在地农业部门提出申请;2、审核。经区、县(市)农业、工商、质监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单位推荐上报,由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再审,确定评审企业。经过市、县两级农业、工商、质检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双重审核,全市将一批符合条件、具有试点代表性的农资企业纳入杭州市农资企业信用评估试点的范围;3、评估。由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通过招标方式,委托信用评介机构对初步确定的农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通过企业申报、严格审核、中介评估、媒体公示,最终15家农资企业获得首批信用A级的农资企业。
       5、开拓创新,委托中介进行信用评级
       杭州市农资企业信用评估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信用评级机制,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参与评估企业主要是在杭州市境内注册从事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浙江安博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信用评估中介评估机构。该公司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级原则,履行必要的信息征集和评级程序,对首批自愿申报的试点受评企业经营能力、质量管理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履约情况、企业素质、发展前景及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产业政策、行业特征、企业成长性和抗风险能力等要素进行集成、判断和分析,最终确定信用等级。并在社会进行公示。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估,信用评级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出现,站在客观立场维护了评级的公正性,有效促进了农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农资信用评估的主要成效
      1、实现农资监管关口前移。农资企业信用评估工作的实施,用公开、客观、科学、全面的披露方式反映和揭示农资企业信用状况,并进行全面考核与综合分析,填补农资监管部门事前监管的空白,为建立和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2、促进企业信用自律。农资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实施,促使企业建立一个完整管理机制,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不断改进,持续提高,实现企业管理理念从“要我信用”向“我要信用”转变。
      3、树立样板,培育典型。首批15家信用评估达到A级企业,都具有各自从事农资生产经营类别的行业代表性,且遍布各县市区,为全市农资行业树立了一批诚信农资企业样板,引导农资生产与经营企业提高信用品牌意识、商品质量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从而以点带面推进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4、积累了工作经验。农资企业评估工作的实施,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联合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农资监管中许多有益的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农资市场秩序,打下良好基础。
      三、农资信用评估的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前提。开展农资企业信用评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支持,从提出设想,落实经费、确定方案,相关部门领导都非常重视和支持,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创新理念是关键。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特点,提出“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中介评级、信息公开”的思路,政府不直接参与对农资企业信用的评定工作,保证了信用评级的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基本实现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的互为补充、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
      3、宣传到位是支撑。一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先导作用,让更多农资企业积极参与。农资信用建设主体是农资企业,只有农资企业的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二是充分发挥试点信用农资企业带动作用。通过宣传培育农资信用企业典型,引导农资企业发挥好诚信生产经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其中,从而促进农资企业加强诚信建设,进一步营造农资市场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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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省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厅领导,厅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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