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厅要求,纷纷采取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温岭市开展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的探索与实践》予以刊登,供各地参考、借鉴。
温岭市实施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推进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依法监管与信用自律的有机统一,推进“信用温岭”、“平安温岭”建设。温岭市从2006年开始实施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告示、信用披露等方式,对农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做到有的放矢实施分类监管,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企业信用自建为一体的农资信用管理体系。通过一年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效。
一、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的主要做法
1、出台政策、落实措施
根据全省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温岭市农资监管工作实际,2006年初我们就着手开始实施以建立农资现代流通网、监督监管网、信用信息网和农资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农民利益补偿制度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将信用体系的评价制度作为重要环节和特色工作来抓。在参观学习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以《温岭市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分类评价评分标准》为实施手段的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并投入3万元资金,开发了“温岭市农资信用系统管理软件”,落实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利用数字信息对农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采用信用积分制与信用认定制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将农资企业的信用分解为基础信用、信用资产积累、信用资产流失三大类,把农资企业日常的经营表现以信用分值的形式记录在电脑系统里,年终由电脑根据企业得分多少或违法失信行为的轻重,把农资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激励、限制、教育、惩戒等手段,对农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分类监管。
2、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新和系统的工作,必须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作为工作保障。我们在实施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期,就建立了温岭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农业、工商部门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销合作社等涉及单位。而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的实施也以领导小组为单位,具体由市农林局和工商局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开展。温岭市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农林部门主要负责征集、录入信用积累和信用流失信息;各辖区工商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农资企业基础信用信息的征集、录入,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3、开展试点、面上推开
在确定了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各项工作措施后,2006年,我们首先在箬横镇开展了试点,将箬横39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管理系统,对农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和动态进行了记载,并按照基础信用积分、信用积累积分和信用流失积分进行综合信用评价,最终确定了39家企业的信用等次,其中4家农资企业被评为守信企业即A级,28家被评为基本守信即B级,4家被评为警示企业即C级,3家被评为失信企业即D级。在随后召开的全市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工作现场会上,我们将信用监管评价的结果进行信用披露,有效的起到了鞭策落后激励先进的作用。2007年,在全市推开了此项工作,将250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了信用评价监管系统,一年来我们对农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和动态进行了记载,并按照基础信用积分、信用积累积分和信用流失积分进行综合信用评价,其中25家农资企业被评为守信企业即A级,161家被评为基本守信即B级,52家被评为警示企业即C级。通过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对农资企业监管的重点,使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4、确定等级、分类监管
通过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对农资企业监管的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取长补短,促进提高全市农资经营管理状况。对于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和B级的农资企业,充分调动其诚信、守法、自律经营的积极性,开展指导性管理,实行半年一次的最低频率巡查,并给与优先申报评定为“放心农资示范店”称号的资格。如今年我们在开展诚信农资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对申报开展规范化建设企业的信用等级就必须达到B级以上。对于在信用评价在C级和D级的企业,在全市农资经销企业中公开批评,并实行每月一次重点巡查制,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舆论监督。若发现仍有违法行为的,予以从重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5、诚信规范、提高档次
在开展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2007年我们还重点开展了诚信农资企业规范化创建工作。7月份市农林局联合工商局下发了《温岭市诚信农资企业规范化建设验收意见》。规范化标准罗列了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制度建设、门店形象4大项19小项指标,创建的农资企业要达到全部标准,提出申请,给予验收,再确定其诚信农资企业规范化单位资格。同时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给予专项补助。今年首批选择29家农资信用评价在B级以上的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试点创建,目前规范化创建的企业已通过初步验收,下一步将对验收初步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最后综合评定确认诚信农资企业规范化单位资格。通过今年规范化创建工作示范,明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力争三年内创建规范化企业100家,整体提高农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农资生产经营安全。
二、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的主要成效
1、明确了监管重点。通用信用体系评价制度,使全市农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得到全面的反映,农资经营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目了然,有利于管理层明确监管重点,分类实施信任监管、关注监管、重点监管和严厉监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2、产生了竞争机制。通过信用体系评价制度,使全市各类农资企业在同一起点、同一平台进行展示比较,形成了明显的竞争机制,显现优胜劣汰的效应,激励广大农资企业不断发展完善,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保障为农服务。
3、促进了信用体系。信用体系评价制度是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农资现代流通网、监督监管网、信用信息网和农资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农民利益补偿制度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整体推进了农资信用体系的建设,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
三、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的几点体会
1、农资生产经营者素质能力差。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农资经营者文化素质低,业务能力弱。据调查,我市的232名主要农药经销人员中,年龄60周岁以上的占26%,小学及半文盲比例达44.4%。他们对实施信用评价制度认识不够,诚信经营的意识没有绝对树立。
2、信用征集难度较大。对农资企业的信用经营行为规定的非常详细,但是在实际信用评价时难度较大,由于有些信用行为具有隐蔽性,不易在日常监管中被发现,导致对企业的信用征集不够全面,影响信用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3、信息披露效果不显著。目前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后,信息披露的平台仅仅只停留在农经网和工商网,而广大农资生产经营者的素质偏低,信息披露平台狭窄,效果不显著。
4、部门合力需要进一步形成。建设农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是农业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紧密协作和农业部门的不断努力,当前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企业信用自律为形式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面的监管网络尚未形成。
发送: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省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厅领导,厅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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